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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8 月 26 日,韩国发布第 2024-395 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法典》部分内容,意见征集持续到 2024 年 10 月 25 日。修改集中在两块: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产品标准,以及两种农药的残留限量。
产品标准这一块的动作不是调限值,而是重新分类。原来按产品形态管理,现在按婴幼儿年龄段切分,分成较小婴儿用、较大婴儿用、成长期用配方乳和配方食品。分类一变,适用标准、标签表述、营养强化要求都会跟着变。
婴幼儿在不同阶段的营养需求差异明显。较小婴儿阶段的配方强调蛋白质与矿物质负荷的控制,较大婴儿阶段开始引入更多能量与微量元素,成长期产品则更接近普通食品的营养结构。
把三者拆开管理,意味着同一家企业不能再用一套配方标准覆盖全年龄段产品,需要按段建立独立的配方依据与检验项目。对产品线宽的企业,配方档案的数量会明显增加。
第一是标签。韩国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标签有明确的月龄标示要求,分类改变后,产品名称与适用月龄的表述需要重新核对,避免出现「名称属一段、标示属二段」的矛盾。
第二是营养强化剂的使用依据。不同段位允许使用的营养素种类与添加量不同,配方交叉沿用会直接导致不合格。
第三是进口申报的品类编码。分类细化后,同一产品可能对应不同的申报口径,报关资料需要同步更新。
公告同时修改了除虫菊酯、哌碳唑两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除虫菊酯类在谷物、果蔬上使用广泛,哌碳唑属于杀菌剂,常用于果蔬与谷物仓储环节。
限量修改对原料端的影响大于成品端。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原料多为乳粉、谷物粉、植物油,任何一种原料的农残超标都会传导到成品。企业如果只按成品检验做放行,原料端的变化会在抽检时暴露。
征求意见阶段的文本仍可能调整,但按月龄分类的方向基本确定。对出口韩国的婴配企业,最需要提前准备的是配方与标签的对应关系,这两项改动周期长,且一旦出错直接触发退运。
从监管趋势看,韩国近几年在婴幼儿食品上的动作偏向精细化:不提高总体门槛,而是把要求切细,让不同段位适用不同规则。这种管理方式对研发和法规团队的要求更高,靠一份通用配方打多个市场的做法,空间正在收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