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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7 月,韩国技术与标准局(KATS)发布第 2025-0186 号公告,确立纽扣型和硬币型原电池的儿童安全包装安全要求。修订的直接诱因是韩国国内外持续出现的儿童误食事故,这类电池卡在食道后会造成灼伤、穿孔与溃疡,海外市场也出现过多起召回。
这次修订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转向:现行需采用儿童安全包装的工业产品安全标准,被全面修订为消费品安全标准。适用口径从工业品切换到消费品,管理逻辑随之改变。
公告把「纽扣型和硬币型原电池安全标准」作为附录加入需采用儿童安全包装的产品清单。标准覆盖所有可被吞咽的锂系与非锂系纽扣及硬币型原电池,规定包装安全要求与安全验证方法。
从工业品到消费品的口径变化,意味着判断依据不再是产品卖给了谁,而是最终是否可能被消费者接触。以工业品名义销售、实际流入零售渠道的产品,不能因此规避包装要求。
标准通过引用纳入以下文件,构成条款的一部分,并以最新版本为准:KS C IEC 60050-482(国际电工词汇 第 482 部分:原电池和蓄电池)、KS C IEC 60086-1(原电池 第 1 部分:总则)、60086-2(物理和电气特性)、60086-4(锂电池安全)、60086-5(水系电池安全)。
引用方式意味着包装测试要以电池本身的分类与特性为前提。锂系与水系电池适用不同的安全条款,包装设计的验证项目也随之不同,不能一套方案通用。
依据《电器及消费品安全管理法实施令》附录 7 的注释,以下情形按工业用途处理:包装方面,在向终端消费者销售前存在单独的个体包装工序,且产品以散装形式生产、进口、流通与销售;成品使用方面,电池已包含在玩具、家用电器等产品中;更换与维修方面,电池由专业人员上门或在维修店为成品更换;研发方面,学校、研究机构、制造商为研发目的生产、进口与销售;批发销售方面,散装形式批发给分销商。
每一项除外都有边界。散装进口的电池若以散装形式向境内第三方销售,由负责包装、销售或流通的一方承担儿童安全包装责任;电池随成品提供除外,但电池单独配备时仍需采用儿童安全包装。
儿童安全包装的成本不在材料,在模具与验证。泡罩的开启力、重复闭合性能需要专门设计,改一次包装往往要重新验证。
对以散装形式供货的电池厂,风险主要在责任划分。一旦下游分装环节没有落实包装要求,追责会沿供应链回溯。把包装责任写进供货合同,比事后解释更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