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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 2022 年发布的 RED 补充授权法案 (EU) 2022/30,为无线电设备增加了网络安全、隐私保护与反欺诈三方面要求,对应 RED 指令第 3(3) 条的 (d)、(e)、(f) 三点。该法案将于 2025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届时不符合要求的无线电设备无法进入欧盟市场。
三个要求点各有对应的协调标准,即 EN 18031 系列的三部分。难点不在标准有几份,而在协调性:部分章节在特定条件下不被认定为协调,一旦不协调,产品必须通过指定公告机构完成认证。
第 3(3)(d) 条要求设备不损害网络或其功能、不滥用网络资源以致造成不可接受的服务降级,对应 EN 18031-1:2024,适用于联网无线电设备。
第 3(3)(e) 条要求设备具备保护措施,确保用户与订户的个人数据和隐私受到保护,对应 EN 18031-2:2024,适用于处理数据的设备,包括联网设备、儿童看护设备、玩具类与穿戴式设备。
第 3(3)(f) 条要求设备支持防止欺诈的功能,对应 EN 18031-3:2024,适用于处理虚拟货币或货币价值的联网设备。一台产品可能同时落入两份甚至三份标准,需按功能逐条对应。
EN 18031-1 要求用户必须设置并使用密码。若产品允许用户不设置密码,EN 18031-1、-2、-3 三份标准都将丧失协调性,这是影响面最广的一条。
EN 18031-2 要求确保父母或监护人的访问控制。若采用自主访问控制等不兼容模式,该标准丧失协调性。儿童看护设备与玩具类产品在这一条上最容易出问题。
EN 18031-3 要求通过多重机制实施安全更新。单独使用一种方法不足以满足金融安全需求,标准同样丧失协调性。
第 3(3)(d)、(e)、(f) 的要求不适用于 MDR 法规范围内的医疗器械设备。第 3(3)(e)、(f) 的要求还不适用于 Regulation (EU) 2018/1139、Regulation (EU) 2019/2144 与 Directive (EU) 2019/520 范围内的航空或道路交通相关设备。
除外不等于豁免全部义务。设备若同时具备其他无线功能,仍可能落入 (d) 点要求,需按功能拆分判断。
新标准引入资产作为主要测试对象并对其分类,各类资产对应不同要求。资产识别不清,测试范围就会漏项,协调性声明也难有依据。
协调性判断最容易失手。产品技术上满足要求,但因某一条款导致标准不协调,仍需走公告机构认证,周期与费用都会明显上升。
对已出货产品,重点在软件与配置层面:密码策略、访问控制模式、更新机制多数可以靠固件调整解决,比改硬件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