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13728911712
微信:18123927567
邮箱:jenny@usai.org.cn
邮箱:devin.huang@usai.org.cn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社区立新南路宝德工业中心锦城商务大厦2楼2009



2026 年 7 月 28 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发布第 DA 26-786 号公告,正式将外国生产的“先进机器人设备”列入“受管制设备和服务清单”。列入这份清单的设备,原则上无法取得 FCC 设备授权,也就不得在美国进口、营销或销售。
这是 FCC 继无人机、路由器之后,第三次以国家安全为由对特定产业设置全面准入限制。与前两次相比,这次划定范围的方式更细——不是按产品类别一刀切,而是用四项条件组合筛选。
受限设备包括自主移动机器人、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等。判定要同时满足四条:具备地面移动能力;可脱离人工实时操控自主运行;整机与充电基站合计重量超过 4.4 磅,约 2 公斤;搭载环境感知传感器、双向网络连接组件与 AI 控制软件。
四条之间是“且”的关系,缺一条就不落在范围内。这个设计相当精准,几乎是为目前主流的移动机器人产品画像。重量门槛定在 2 公斤,把轻小型玩具类机器人挡在了外面,同时把实用级产品全部圈了进来。
公告同时列了排除项:联网汽车、无人机、水下航行器、由 FDA 监管的医疗器械,以及固定式工业机器人。
固定式工业机器人被排除这一条,对传统自动化厂商是个明确的边界——产线上的六轴、SCARA 不受这份清单影响。反过来,一旦设备装上轮子或腿、能自己跑,就可能跨进红线。
判定标准是按生产地划分,而非企业国籍。这一点对全球化布局的企业影响很直接:在境外生产的新型号原则上无法获得新授权,而在美国本土生产的型号则不因此受限。
换个说法,这条规则管的不是“谁做的”,而是“在哪做的”。对已经在海外设厂的企业,产能的地理分布从此不只是一个成本问题。
这项规则的杀伤力在于时间结构。已授权的老型号能继续卖,软件更新也能撑到 2029 年,看起来缓冲很长。但境外生产的新型号拿不到新授权,意味着产品迭代这条路被切断了——老型号可以维持,下一代却上不了市。
对以美国为主要市场的移动机器人企业,这是需要重新做产品与产能规划级别的变化。可行路径大体有三条:把新型号生产转移到美国境内、争取有条件批准、或调整美国市场的产品策略。三条路都需要提前布局,而 2028 年 1 月的申请截止日和 2029 年 1 月的软件更新终点,是两个无法绕开的坐标。建议先做一轮产品线排查,把受影响的机型与对应的替代方案列出来,再决定投入方向。